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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詳如附件

 

節錄如下:

參、 實施範圍:本計畫依行政院112年11月9日院臺防字第1121040471號核復事項為實施範圍。

肆、 對象條件:

一、 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 申請類別:

(一) 「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二) 「專長資格」:具本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項目);專長員額及資格條件(如附表1),請至本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網站/一般替代役申請/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項下查閱。

三、 入營時間:113年2-5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依適當梯次入營。

四、 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一) 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二) 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3年4月30日或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於報名截止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三) 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附表2)。

伍、 申請期間:

一、 一般資格及勤務役男:自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17時止。

二、 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自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