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區各里民眾如砂包無法自行保存者,請民眾於112年5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間自行送至各里回收暫置區堆放,公所將於各暫回收區累積至一定量後清運(聯絡人:農業及建設課薛天益594-1049#316)各里回收暫置區地點詳附件。
請本區各里民眾如砂包無法自行保存者,請民眾於112年5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間自行送至各里回收暫置區堆放,公所將於各暫回收區累積至一定量後清運(聯絡人:農業及建設課薛天益594-1049#316)
各里回收暫置區地點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