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宣導

一、計畫目的:為推廣臺南休閒旅遊,鼓勵臺南市籍民眾於本地出遊,計畫推出「113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期透過此獎(補)助計畫,推動本地觀光產業發展,帶動本地旅遊市場新商機。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補助期間: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最晚需於113年10月31日完成遊程。機關得視預算支用情形,提前公告停止申請。

四、補助對象:申請本案者應為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者。

五、「113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旅遊獎勵方案,補助對象為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遊程最晚需於113年10月31日完成,每梯次旅遊團至少15人,團員倘為臺南市民,且遊程中包含至少兩處臺南景點,即可獲得每人200元補助,另搭乘臺南雙層觀光巴士則可再獲每人150元的車資補助,補助最高可達每人350元。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