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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社福卡自113年6月1日起實施因故需補(換)發卡3次(含)以內免費,第4次起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製卡費用100元整

為擴大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提升照顧服務,自113年6月1日起二次以上需補(換)發卡變更為「因故需補(換)發卡3次(含)以內免費,第4次起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製卡費用100元整」且不溯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