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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

壹、 緣起
臺灣係文化薈萃的島嶼,有語言學、考古學、遺傳學等學者推論「臺灣是南島民族擴散的原點」,近400年來,隨著閩、粵及外省族群的大量移入,加上近年來新移民的增加,使臺灣的文化更為豐富且多樣性。
17世紀漢人遷移至臺灣以前,平埔族群居住地遍及臺灣淺山及平原地區。然長久以來,平埔族群的語言、文化,在與外來民族互動的過程與歷來不同政權的影響下,流失情況非常嚴重。平埔族群的語言、文化再不積極蒐錄保存、傳承發揚,其蘊藏的豐富文化內涵亦將隨之消逝。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為復振平埔族群文化及培力平埔族群文史與聚落營造人才,爰訂定本計畫,期能從聚落出發,以平埔族群為主體,促成平埔族群文化的保存與傳承。
鑒於蔡英文總統在105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宣布設置「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稱原轉會),經查本計畫之「復振部落傳統文化」工作項目與原轉會文化小組、歷史小組、語言小組及和解小組之任務均有關聯,並有助於該等任務推動。
貳、目的
一、建構平埔族群文化之復振、傳承及推廣之環境。
二、培力平埔族群文史與聚落營造人才,推動聚落營造工作。
參、實施期程:113年1月至12月。
肆、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伍、申請資格及原則:必須為立案之民間團體,每一單位限申請1聚落為本計畫執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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