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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案件是由誰來管轄?

 1.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2.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調解。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調解委員會調解。
3.若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