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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農業部為辦理本市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依據: 依據農業部115年7月30日農糧字第1150009709號函辦理。(隨文檢附該函影本)。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地區為全國,項目為蜂群,並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
 二、申請期限:115年7月31日起至115年8月13日止,上班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地點時間:本所農建課,上午8點至下午5點。
 四、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身分證、農會存摺、印章、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五、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農民依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當次災害之損害照片,作為災害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