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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文化局辦理「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申請須知。

1.為鼓勵本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保存、修繕及活化再利用,該局依據《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及《臺南市歷史 街區振興補助辦法》辦理「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 老屋振興補助計畫。

2.本年度補助受理期間自118年7月1日(三)起至15年9月18日(五)下午5時止,補助項目包括建物整修、規劃設計及教育推廣等三類,相關申請資格、補助內容及應備文件詳如申請須知。

3.相關申請文件及最新資訊可至該局(https://culture. tainan. gov.tw/)或「好舊。好一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 計畫」網站(https://oldisgood. tainan. gov.tw/)下載; 如有申請疑義,請洽本案好舊好輔導培力團隊(電話:06- 2757575分機5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