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補助項目之申請資格說明如下,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一)創作、錄製及行銷類: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且必須為創作者。(二)作品創意行銷類: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並具製作、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二、本要點之規定及申請相關文件業登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經濟發展〉產業發展專區,請自行下載。
一、旨揭補助項目之申請資格說明如下,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創作、錄製及行銷類: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且必須為創作者。
(二)作品創意行銷類: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並具製作、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二、本要點之規定及申請相關文件業登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經濟發展〉產業發展專區,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