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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114年度「音樂製作及行銷」申請計畫,受理期間自113年10 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一、旨揭補助項目之申請資格說明如下,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創作、錄製及行銷類: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且必須為創作者。

(二)作品創意行銷類: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並具製作、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二、本要點之規定及申請相關文件業登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經濟發展〉產業發展專區,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