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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竹筍農損救助,受理期間自112年5月20日至112年5月29日止。

112年2-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

救助對象:全市受損失率達20%以上之竹筍受損農戶。

救助額度:每公頃4萬1,000元。

受理期間:自112年5月20日至112年5月29日。

受理窗口:土地所在地區公所。

攜帶證件:身分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