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為推廣臺南休閒旅遊,鼓勵臺南市籍民眾於本地出遊,計畫推出「114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期推動本地觀光產業發展,帶動本地旅遊市場新商機。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補助期間:114年3月3日早上9時開始接受申請,最晚需於114年10月31日完成遊程。機關得視預算支用情形,提前公告停止申請。
四、補助對象: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者
五、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遊程規劃國道三號以西每一處景點,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景點走訪交通費100元;國道三號以東每一處景點,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景點走訪交通費150元。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上限300元。景點以「臺南旅遊網(網址:https://www.twtainan.net/zh-tw/)羅列為原則。
(二)於臺南市國道三號以東之旅館住宿,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住宿費200元。
(三)遊程運用臺南觀光雙層巴士(包車或一般路線均可),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雙層巴士車資150元。
六、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