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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市合併10周年-龍崎區公所花燈製作採購案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10/15


 

[機關代碼]3.95.86
[機關名稱]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龍崎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
[機關地址]719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人]王詩閔小姐
[聯絡電話](06)5941326分機41
[傳真號碼](06)5940004
[電子郵件信箱]a0940483@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A235
[標案名稱]臺南縣市合併10周年-龍崎區公所花燈製作採購案
[標的分類]財物類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133,925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133,92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8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9/10/20 09:00
[開標時間]109/10/20 10:00
[開標地點]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契約稿本第七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未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之理由]採用108.07.25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等。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2.最近一期繳納稅款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利用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一.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或寄達(郵寄請自行估算郵寄日程),逾時為無效標。二.投標廠商應遞送企劃書1式5份、開標當日資格審查後,合格廠商隨即進行簡報。三.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0/14